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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救國團「112年度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請於112年4月17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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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4月17日前 ,自行送件。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臺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12年度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金額:4~7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及繼續升學之應屆畢業生)臺東縣籍、低收、中低收、非延畢生、未受小過以上懲處、”111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碩博班達85分),分二階段寄送111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112年8月11日前自行寄送111-2成績單)。獲獎者未出席領獎視同棄權,繼續升學之應屆畢業生獲獎者,需於領獎當日出示繼續升學學校之註冊證明。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3或臺東縣救國團官網http://ttntc.cyc.org.tw/news/category/954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3。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個資同意事項需打勾,不同意需敘明原因,否則視為棄權。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1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112年8月11日前自行寄送111-2成績單)
(四)獎懲紀錄
(五)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
(六)在學證明
(七)自傳(3百字以上)
(八)非必備:獲獎獎狀影本(同分比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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