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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類【校外獎助學金】更新(含身心障僑生):111-2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2年度嘉新獎學金」,請提前於112年4月17日下午五點前,上缐申請(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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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4月17日下午五點前,上缐申請https://ppt.cc/fh0JSx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2年度嘉新獎學金」:
(原因:業向該獎學金承辦人確認,經本組審核後退回補件、重送期限為4/18日,因此提前至4/17下午5點前截止上線申請,並增加師長推薦函配套措施,請詳閱公告。)

■【重要通知】 該會緊急告知:111-2學期 嘉新獎學金申請系統 將於112年4月16日08:00-14:00 暫停服務(如附檔6)。

一、金額: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僑生,需有衛福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大學部、身心障礙學生或家境清寒(低收、中低、特境、弱勢1~5級)、111-1學業成績達80分(身心障礙生達70分)、各科皆及格,餘請務必詳閲下列事項及附檔1~5。

三、申請送件流程:請一定要詳閱附檔2「申請步驟及注意事項」(含具有衛福部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之僑生)。

四、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6。

五、應上傳資料( 檔案上限20MB ,自述與推薦函為重要審核資料):
(一) 歷年成績單 :請以螢光筆標記111-1學業成績(大一請繳交111-1學期成績單)。
(二) 自述:
500字以內,請於線上登打,內容可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閒暇興趣……等。"自述與師長推薦信為該獎學金審核之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俾利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人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之學習精神。
(三) 師長推薦信:
需師長簽名,並包含師長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等資訊(可參考附檔4),提前截止配套措施:若來不及上傳師長推薦信者,請先行上傳附檔5,並於4/25下午5點前,將紙本推薦信送至生輔組,由本組於4/26統一代為寄送至該基金會,逾期者該基金會視同缺件,不符申請資格)。
(四) 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五) 個資使用同意書
(六)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七) 申請身分證明(至少需符合一項):
1.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限衛福部核發者。
2.清寒證明:
(1)低收、中低收:低收請參考低收證明於嘉新獎學金系統勾選所屬等級。
(2)特殊境遇家庭、或弱勢1~5級:請於系統勾選「其他清寒證明」。弱勢1~5級證明需有本組核章。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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