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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高雄市祥和社福慈善事業基金會 「111學年度中低收入戶學生獎助學金」, 請於8月15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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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15日前,自行送件
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1學年度中低收入戶學生獎助學金」:

一、金額: 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及大學部)高雄市籍、中低收、本校在學學生,111學年2學期學業加總平均成績自然組達75分、社會組達83分。加分項目(非必備):前一年志工時數、特殊才能表現或力爭上游事蹟(附證明)。餘請詳閲下列事項及附檔或該會官網,網址http://www.xh.org.tw/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附文件:
(一)申請表、師長推薦表
(二)111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各1份。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於A4同一頁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於A4同一頁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監護人):
全戶定義:無論是否同戶籍之父母、兄弟姊妹及同戶籍之爺爺奶奶皆須檢附(例外:1.父母離異,僅需檢附具監護權之家長。2.已婚且不同戶籍之兄弟姊妹不需檢附)。
(六)中低收證明正本
(七)加分項目(非必備):
前一年志工時數、特殊才能表現或力爭上游事蹟(附證明)。

五、注意事項:
(一)該會地址: 80344 萬雄市鹽埕區莒光街127號,電話: 07-5329809
(二)9月初該會於官網公告獲獎名單,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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