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類【校外獎助學金】112-1學期行天宮文教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請於112年9月30日前,自行上線報名並寄件申請。
112年9月30日前,自行上線報名並郵寄 https://reurl.cc/R1ra0e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2-1學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分學業優異及特殊才能二類組): 一、金額: 每學年最高20萬~40萬元,每學期經審查通過,持續培育至畢業。表現優異之獲獎學生,如錄取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研究所入學許可者,經該會詳細審核及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二、適用對象: (含博碩班及各學制新生)、本國籍、學業或論文優異(學業組)、或體育、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特殊才能組),共二組擇一申請,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先參閱該會官網https://reurl.cc/R1ra0e (一)學業優異組: 大二至碩博班(含新生)、中華民國籍、符合下列條件(優先錄取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 1.大學部: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均達80分且為系排前10%、操行達80分(系排名成績請洽註冊組)。 2.碩博班: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 (二)特殊才能組: (含各學制新生)中華民國籍、體育競賽或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 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前3名或特優獎。 (2)體育競賽: 近三年在「教育部公佈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體育競賽種類之個人競賽項目,獲下列任一條件: (一)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 (二)於國際性具規模比賽、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獲前3名或特優。 三、戶籍謄本及個人所得清單、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不可裝訂,需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 (一)申請書 (二)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證明如低收、中低收、重大傷病卡、110年全戶所得清單……等等。 (三)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該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系所主管)推薦書至少乙份。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學業優異組: (1)大學部:大學歷年個別學期含系排名成績單 (詳註冊組辦理)。 (2)碩班:檢附大學(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3)博班: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正本、碩士論文概要。 2、特殊才能組: (1)歷年個別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檢附前一學制歷年成績單。 (2)三年內比賽得獎證明或入選國家代表隊、培訓隊證明、個人最具代表性之作品或演出、表現(靜態部分提供照片、圖稿或幻燈片等;動態部分提供個人演出、作品、比賽或專長活動項目之動態紀錄影片)。 (六)若有公益服務證明文件,可供評審參考。 (七)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佐證資料。 五、注意事項: (一)各項文件不可裝訂,需依序排列以長尾夾固定,掛號郵寄之信封並需註明申請組別。 (二)獲獎者有公益參與之義務事項。 (三)餘請詳閱附檔及該獎學金官網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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