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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112學年度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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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2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

一、金額:4萬元(本校獲配推薦名額5名)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本國籍、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致影響就學者、111-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非特教生,本學期未獲其他”助”學金、需同意該會家訪並公開獲獎資訊。可同時送件申請下列具推薦名額類之獎助學金(由本組擇優擇一推薦),餘請務必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3。
(一)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公告網址https://ppt.cc/foAB4x
(二)臺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2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公告網址https://reurl.cc/8Ny6vy


三、本校審查推薦順序:
以突遭變故(含受重大災害)或經濟不利致影響學生就學程度為審核依據,如排序相同時以操行成績較高者為優先,次為班排百分較佳者。另依該會意旨,獲推薦者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或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

四、填寫申請表應注意事項(各欄位皆需詳填,填表前請務必詳閱):
1.申請表:需黏貼2吋照片1張。
2.需師長推薦並簽名。
3.需導師簽名。
4.家屬資料欄位:
請詳填稱謂、年齡、教育程度、婚姻、健康狀況、服務單位(含職務)或就讀學校、及每月收入(含打工)。
5.家庭狀況欄位:
請詳填住家房屋為自有(含每月房貸金額)或租屋(含每房租金額);全戶月收入金額、每月水電瓦斯支出金額、及全家之保險種類(可複選);並註明為低收、中低收、特境、突遭變故、或村里長清寒證明(弱勢1~5級需加附導師或村里長清寒證明)。如有接受政府補助者,並需註明”全戶”每月接受政府補助金額及項目名稱(例如:金額18000元,低收補助每月6千元*3人)
6.需詳述家庭困境:
影響就學原因及家庭經濟狀況,如不敷填寫,可另以A4紙張打字列印浮貼並簽名+日期。
7.如111學年有擔任社團幹部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日期。

五、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戶籍謄本、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
六、應檢附資料:
■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送件線上登記表」,並加選「切結登記未錄取其他助學金」。
1.申請表:請務必先參閱上項「申請表填寫應注意事項」。
3.含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
4.突遭變故或經濟不利證明正本:
突遭變故或重大災害(如醫院診斷證明、失業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或低收~導師(村里長)清寒證明,以導師、村里長清寒證明申請者需加附"全戶"111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全戶定義:雙親及學生本人、同戶籍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申請方式如附檔3。
5.111-2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含排名)。
6.本學期註冊繳費單據正本(可逕至台銀網站列印),辦理就貸之學生如已完成對保可逕自台銀就貸入口網列印『申請 / 撥款通知書 』(影本須加蓋本組章戳),或洽本組柯先生辦理。
7. 111學年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如參與社團或擔任幹部證明、志工證明、學術技能檢定、各項競賽獲獎、或個人特殊事蹟等佐證資料影本。

*****備註:更多校內外獎助學金如網址https://www.ncue.edu.tw/p/412-1000-151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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