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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112-1中國青年救國團屏東縣「公益基金會獎學金」,請於112年9月20日前,送生輔組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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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月20日前,送生輔組初審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 屏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12年「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一、金額:1萬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屏東縣籍、非公費生、非特教生、家境清寒、低收或經濟弱勢經師長推薦者(如附檔)、111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未受記過處分、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送件時請填寫「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登記表」)、餘請詳閱附檔。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11年所得清單申請方法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111學年成績單
3.家境清寒、低收或經濟弱勢證明
4.未受記過處分證明
5.自傳(1千字以内)

五、其他事項
獲獎者需112年10月22日親自出席領獎,無法出席者則不補發獎金,餘請詳閱附檔。
備註:
1.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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