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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112-1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25日前自行送件申請(請提前數日至推薦單位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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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25日前,自行送件(請提前於截止日前數日至推薦單位核章)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擇一申請獎勵金或獎助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非公費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含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者)、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達60分(獎勵金需達80分)、各科皆及格。請提前於申請截止日前至本校或警察機關蓋推薦章,推薦單位本校或警察機關皆可(如為警察機關,申請人需為家長(需簽名)。獎勵金每個學制限補助1次,餘請詳閱附檔或基金會官網Q&A,網址 https://reurl.cc/Ryy4Rg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
(一) 申請表:推薦單位如為警察機關,請家長於申請人欄位簽名。
(二) 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三) 在學證明
(四) 家長任職之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如因公殉職、殘障或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五) 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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