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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112-1台灣康氏宗親總會「教育獎助學金」 ,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上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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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31日前,上線申請https://ppt.cc/fi4UFx
台灣康氏宗親總會教育獎助學金

一 、金額:5千~3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康氏宗親本人或其年滿20歲子女(不限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共分三項:
1.優秀獎學金(非康氏宗親成績需達90分)
2.清寒獎助學金(含突遭變故至就學及生活困難者)
3.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以上皆需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線上填寫500字以內自傳及生活照一張(需臉部清晰),獲獎者需出席參加頒獎典禮,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該會官網 https://www.kang.org.tw/uncategorized/scholarship112/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11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

四、 3項獎助學金,詳如下列:
(一) 優秀獎學金:
1. 金額:1萬到1萬5千元及獎狀乙幀。
2. 申請條件:
(1)111學年學業成績達85分且各科(領域)皆及格,操行達80分(新生無操行分數且未受懲處者,線上填報時請填寫「無操行分數、未受懲處」,如有嘉獎者請填列嘉獎或記功之次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2)線上填寫500字以內自傳(含成績優異簡述)。
(3)檢附111學年成績證明(含操行)。

(二)清寒獎助學金:
1.金額:1萬元。
2.申請條件:
(1)大學部、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需檢附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致就學及生活困難者(需上傳清寒證明)。
(2)需線上填寫500字以內自傳(含成績優異簡述或清寒奮發簡述)。

(三)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
1.金額:5千~3萬元及獎狀乙幀。
2.申請條件:
(1)具特殊才藝、技能、體育等特殊傑出表現者,或其他有特別義舉可風,或突破困境,奮發向上,有特殊成就,足堪康氏楷模者,得申請特殊才藝傑出或特殊傑出成就獎勵金(需加附得獎或特殊傑出成就相關證明文件)。
(2)線上填寫500字以內自傳(含特殊才藝傑出成就事蹟簡述),並上傳佐證資料。
(3)比賽項目性質相同者,擇一項最優獎勵,詳如下列:
a.國際性正式比賽:1萬~3萬元。
b.政府機關主辦之全國性比賽: 5千~1萬元。
c.前二項比賽如屬全國協會主辦或團體成績(不含雙人性質比賽),則獎金減半。

五、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上線填寫。
2.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111學年成績單(大三以上請附歷年成績單,且需至教務處申請111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4.自傳:上線填寫。
5.生活照一張:需臉部清晰。
6.申請清寒奬助金者需附淸寒相關證明文件。
7.特殊才藝或成就得獎證明文件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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