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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1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請於113年4月20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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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二、獎勵對象:

(一)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申請期間:113年03月15日起至113年04月20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五、餘詳細規定及申請表,請點閱官網連結:白曉燕文教基金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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