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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年度獎學金」,請於113年4月30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113年4月30日前,自行寄件
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年度獎學金」:

一、 金額:
每學年24,000元(每月2千元,每學年符合申請資格者,持續補助至大四畢業)。
二、適用對象:
限大一、家長或監護人設籍臺南市滿三年、家境清寒、非公費生、未享公費或類似之補助、未領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獎」學金、112-1學行均達75分、體育成績達70分(因身體狀況者不在此限,需檢附身心障礙或免修體育證明)。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
四、應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需黏貼一年內1吋照片1張。
(二)系主任推薦書。
(三)說明申請該獎學金之理由書。
(四)112-1成績單(無體育成績者,需檢附身心障礙或免修體育證明影本)。
(五)家境清寒證明:低收…..弱勢1~5級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五、注意事項:
(一)獲獎者如符合繼續申請資格,需於每年9月30日前向該會提交成績證明及繼續申請理由書。
(二)獲獎者如轉學則喪失請領資格;若休退學,則於復學前停發獎學金。
(三)獲獎者尚有應「申報」事項規定,請詳閱來函(如附檔1)。

備註:
1.後續錄取通知刊登電子公告並張貼於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不再另行通知,請務必定期查閱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2.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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