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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4則:中國工程師學會108年「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等四則獎助學金,請依限送件申請。
一、108年3月5日前,送件理學院院辦
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108年「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萬元,適用對象:大四生、生物或化學工程相關科系(生物材料、化學工程、醫學工程......)、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達75分操行達80分、具領導才能且有具體優良事蹟。
(二)注意事項:
1.推薦書需有推薦教師及系主任核章。
2.申請書需張貼一吋照片2張。
3.申請書請撰寫說明在學期間學術活動之特殊事蹟、課外活動表現領導才能事蹟及與申請該獎學金相關之具體優良事蹟。
4.請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
5.餘請詳見附檔1~4。

二、108年3月5日前,送件工學院院辦
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108年「沈怡獎學金」:
(一)金額3萬元,適用對象:大學部、工程相關科系、106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家境清寒(以低收、中低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為優先)。
(二)注意事項:
1.應檢附文件如下,並依序排列於左上角以迴紋針固定:
(1)申請書:需張貼一吋照片2張,並請推薦教師及系主任於申請書核章。
(2)學生證影本。
(3)106學年成績單:上、下學期各一份。
(4)清寒證明。
(5)自傳:約500字,說明家庭狀況、就學過程及求學志趣等。
(6)教師推薦函。
(7)其他相關資料。
2.餘請詳見附檔5~6 。

三、108年3月6日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7-2學期「助學金」
(一)金額:1萬5千元,適用對象:碩士以下、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中低收弱勢受災家庭(重大天然災害係指自申請日起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者)、非公費生、非延畢生,餘請詳見附檔7~8。
(二)應檢附文件:
1.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如附檔8)。
2.低收、中低收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4.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5.印領清冊(如附檔8)。
6.切結書(如附檔8)。

四、108年3月6日前,送件生輔組
桃園市108年度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一)適用對象:大學部、桃園市籍、低收、107-1學期未受記過處分、非延畢生、非重修生、未享公費待遇(僅減免學雜費等相關費用或申請學產低收助學金者仍可申請),餘請詳閱附檔9~13。
(二)申請類別(擇一申請):
1.獎學金:金額8千元,107-1學期成績達70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2.助學金:金額6千元,107-1學期成績達60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
(三)應檢附資料:
1.申請表(需導師簽名)。2.低收證明 。3.戶籍謄本(含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生輔組承辦人職章)。4.107-1學期成績單。 5.107-1學期獎懲記錄(由本組統一申請)。6.電子檔:申請清冊及印領清冊(如附檔11之工作表一及表二,請寄至 act5718@gmail.com )。 7.未享公費待遇切結書(如附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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