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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108-2學期「古秉家先生」、「陳忠先生陳葉蕊女士」等共二則獎助學金,請依限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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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成年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申請方式詳見本校「多元關懷」Line群組記事本)。
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04#dBwPmh

一、109年5月18日前,自行送件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第34期「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適用對象:(含轉學生)、本國籍、大學部、非公費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家遭重大變故(如重大傷病、天災……)致生活困難者、未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及補助(例外:身心障礙、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學產基金、大專院校弱勢助學金等)、108-1學業成績達85分、操行達80分。。
(二)注意事項:
1.低收、特境家庭或家遭重大變故者,需檢附證明文件(中低收不受理申請)。
2.應檢附資料(需依序裝訂於左上角):
(1)申請表(表一至表二,共2頁):需黏貼照片及推薦人簽章(推薦人可由父母或師長擔任)。
(2)108-1成績單正本:轉學生請檢附前一就學學校成績單及本校在學證明。
(3)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均需含記事)。
(4)低收、特境證明正本或家遭重大變故證明影本(如重大傷病、診斷證明、身心障礙、天災……)。
(5)該協會「個資告知事項」正本(如申請表之表三)。
(6)申請者本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需含金融機構全名、分行別、帳號及戶名)。
3.餘請詳閱附檔1~2。

二、109年5月20日下班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109年度清寒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萬元。
(二)適用對象:25歲以下、大學部1~3年級(家境清寒因雙主修延畢致109學年在學者例外)、家境清寒、107-2及108-1學期之學業成績皆達80分、未受懲戒處分、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領獎。
(三)注意事項:
1.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或村里長證明。
2.申請書:請務必雙面列印在同一張紙,填寫前請先詳閱申請書填寫說明(如附檔4)。
3.申請書之聯絡地址請填寫109年6~8月間,能聯繫並實際家訪之地址。
4.申請書需有系主任及導師擔任推薦人,並打字或手寫推薦意見及簽章(導師及系主任如為同一人,需再請一位任課老師擔任推薦人),推薦意見亦可另附推薦書。
5.如由家扶中心推薦,推薦人需為該中心之負責人及輔導社工,由家扶送件申請即可。
6.每戶限一人申請。
(四)應檢附文件:
1.申請書:需雙面列印並由申請人親筆書寫(不可打字)、需黏貼一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勿超出框線)。
2.成績單:大一生附108-1學期成績單,餘皆附前二學期(107-2及108-1)成績單。
3.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4.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申請表請勾選B)、突遭變故證明或村里長證明(申請表請勾選C),突遭變故者亦需有經濟弱勢證明。
5.如為家長為身心障礙人士,請一併檢附影本證明。
(五)餘請詳閱附檔3~6或該會官網 http://www.cccef.org.tw/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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