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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校外獎助學金】共2則,109-1桃園希望工程獎學金、宜蘭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等共2則,依限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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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滿18歲以上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獎助學金專區 / 校內外獎助學金Q&A 之Q7及Q8,網址 https://reurl.cc/bRE5Wr

一、109年10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
桃園市政府「109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一)金額:12萬元(公費生減半),逐年申請得補助至大學畢業,每校最多推薦2名(特殊情形不受此限)。
(二)適用對象:(含新生)、22歲以下、大學部、父或母或監護人任一名與申請人皆設籍桃園市滿一年、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含主要負擔家計者非自願性失業)、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並具下列任一條件(擇一適用):
1.資賦優異或具特殊才能(106-109年曾獲市級以上比賽前三名)。
2.品行優良成績優異:108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且需達班排前15%(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皆請洽註冊組辦理)、未受記過處分(不需申請,由本組統一辦理)。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二)注意事項:
1.本校審查推薦優先順序如下:
(1)突遭變故或經濟弱勢致經濟困難程度(含負擔家計者非自願性失業)。
(2)資賦優異具特殊才能(以競賽規模及舉辦單位為審核考量)。
(3)品行優良成績優異。
★排序相同時,以曾獲該獎學金者為優先,次為操行成績較高者,再次為4年內領取之其他獎助學金、政府獎補助或公費等總額較低者(依申請者所填列之資料為計算基準)。
2.送件資料如為影本,請簽名並至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
3.該獎學金設有獲獎人義務事項(如:需於110/8/31前在本校或其他學校完成30小時志工服務,並於該日期前逕寄學校開立之服務證明至桃園市桃園高中註冊組,信封並請註明「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志工服務證明」)。
4.如領有政府補助或其他慈善機構獎助、其它公費或獎助學金者,請於附檔「106~109年領取獎補助情形調查表」,詳實填寫獎助單位、獎助事項、獎助金額及獎助時間(無則免附,但送件時請於本組切結填寫未領獎補助登記表)。
5.獲獎者請注意年度複查:需於110年9月底前向該局提出學習成果(學年成績單、比賽獎狀、相關證明文件)、獎助學金使用狀況,該局將每學年定期查核,以做為審議委員決定是否持續提供獎助學金之依據。

(三)應繳交文件(以A4紙張依序用燕尾夾裝訂):
1.申請表:需浮貼彩色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勾選「第一次申請」或「曾獲該獎助學金」、需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請檢附108學年度成績單(含班排及學年平均成績):新生請檢附前一學制108學年成績單(含班排及學年平均成績)。
3.無記過證明:由本組統一開立,不需申請。
4.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請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5.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均需含記事)。
6.自傳及特殊事蹟:具體陳述事實(附檔) 。
7.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家庭貧困之相關證明,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
8.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9.106至109年度已接受相關獎補助情形調查表(如附檔):無則免附,但送件時請於本組切結填寫未領獎補助登記表。

二、109年10月23日前,自行寄件並上線報名 http://reurl.cc/j7Mk4y
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109年度第1次「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適用對象:宜蘭縣籍、25歲以下、大學部、非延修生、108-2學期成績為校排或系排或班排前40%(請洽註冊組辦理)、操行達80分,並具下列任一情形者,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該醫院官網 https://tinyurl.com/s7bnwaf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二)注意事項:
1.填寫申請表應注意欄位:
(1)家庭成員生活狀況欄:家庭成員指實際共同生活之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叔伯姑姨或其他親屬,並詳填年齡、工作或就學狀況、成員之月收入(含打工)、未就業原因、及領取之外界補助金額(政府或其他補助,如低收津貼、老年津貼、老農津貼,殘障津貼......等等,無則填「0」,勿空格)。及
(2)需填寫全家每月平均支出金額。
(3)未成年者除本人簽名外,需請家長或監護人一併簽名或蓋章。
(4)請確實填寫通訊地址,以利該會寄發錄取通知信件。
2.需依限上線報名並於109/10/23前寄出申請資料(郵戳為憑)。
3.該獎助學金統一於頒獎典禮發放(預計為109年12月),每一家庭限錄取1名。
(三)應檢附資料(依序裝訂於左上角):
1.申請表:需黏貼2吋照片、未成年者需請家長(監護人)一併蓋章或簽名,請詳述申請該獎助學金動機及用途。
2.在學證明或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請洽註冊組辦理)
3.三個月內含記事 之”全戶”戶籍謄本。
4.108-2成績單:含校排或系排或班排(請洽註冊組辦理)。
5.師長推薦函(如附申請表):處室章戳欄位請送本組加蓋「學務處」章戳。
6.其他佐證資料:如競賽成果、志工服務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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