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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109-2賑災基金會 「109學年第2學期助學金」,請於3月9日前送件生輔組。
一、110年3月9日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9-2學期「助學金」
(一)金額:1萬5千元。

(二)適用對象: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中低收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非公費生、非延畢生、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三)注意事項:
1. 重大天然災害係指自申請日起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者。
2.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3.應附文件其他事項請詳閱附檔。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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