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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彰化縣政府110年11月交通事故統計及宣導事項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11月A1類交通事故(24小時內)發生12件、死亡12人。

(一)肇事車種以普通重型機車6件最高、自用小客車3件次之。

(二)不明原因肇事4件最高、未依規定讓車3件次之。

(三)事故發生時段以08-10時3件最高,10-12、14-16及18-20時段各2件。

(四)當事人年齡以65-74歲4件最高、51-64歲3件次之。

(五)綜合以上,高齡者騎乘機車應依規定讓車並注意車前狀態,是縣民應該自我警愓及重視自身安全的首要目標。

二、宣導提醒事項

(一)酒後開騎車,同車乘客一併處罰600~3,000元。

(二)拒酒駕找代駕,酒後不開騎車。

(三)路口轉彎前30公尺或變換車道,提早打方向燈,並看照後鏡及擺頭查看有無人車。

(四)提醒年長者開騎車遵守號誌,不要闖紅燈。

(五)車道狀況要留意,保持距離最安心。

三、宣導內容可參閱168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theme/ndd/post/210331114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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