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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校外獎助學金】 110學年「基隆市清寒學生獎學金」,請於110年9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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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9月24日前,送件生輔組
基隆市政府110學年「基隆市清寒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基隆市籍、含碩博班、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學金、109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各科成績皆達65分,餘請詳閱附檔1~4。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4。

四、應檢附文件:
(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每頁需蓋申請人私章及生輔組「與正本相符」章)

1.申請書:
需請導師文字描述學生德性表現並簽章(如附檔2)。
2.家境清寒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限3個月內)、或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
3.未享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生輔組辦理並填寫切結登記表。
4.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5. 在學證明
6. 109學年成績單(學年平均成績申請方式,如附檔4)。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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