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度獎助學金~陽光獎助學金」,請於110年9月30日前,自行上線申請。
***************************************************************
110年9月30日前,自行上線申請並上傳檔案https://goo.gl/v3VFYg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度獎助學金~陽光獎助學金」(分傷友本人及子女2類):

一、金額:3千5百元~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大學部至碩博班、中華民國籍、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本人或其子女(顏面損傷:頭頸臉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餘請詳閱下列說明、附檔及該會官網「2021獎助學金申請說明」,網址https://scls.sunshine.org.tw/

* 該會另有「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陽光獎獎學金(原陽光金楷模獎)」,詳如該會官網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cat=1

三、獎助學金共分二類擇一申請:

■第一類(傷友本人)共計3項擇一申請:
(一)升學(新生)獎學金:
金額:1萬元,大學部及碩博班新生。免成績單,需檢附統一應繳文件及在學證明(申請方法如附檔)。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金額:1萬元,含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大學部至碩博班。免成績單,需檢附統一應繳文件及109/7/1~110/6/30期間,各項才藝(文學、音樂....)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證明影本。
(三)學習獎學金(分二項):
金額:3500元~1萬元,(含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大學部至碩博班。需檢附統一應繳文件及109學年任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並依成績擇下列一項獎助學金申請:
1.優秀獎學金:109學年任一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修習達6學分,金額1萬元。
2.助學金:109學年任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修習達6學分。金額3500元。

■第二類(傷友子女)共計2項擇一申請(傷友家長健在或亡故未滿一年):
(一)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
金額:金額3500元,含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大學部至碩博班,109學年任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需檢附統一應繳文件及109學年任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二)明閱科技-陽光子女才藝優秀獎學金:
金額:1萬元,含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大學部至碩博班。免成績單,需檢附統一應繳文件及109/7/1~110/6/30期間,各項才藝(文學、音樂....)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證明影本。

四、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戶籍謄本申請方法,如附檔。

五、應檢附上傳文件:
(一)統一應繳文件:
申請書、個人存摺影本、600字以上之自傳(以稿紙或電腦打字撰寫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二)初次申請:
需加附醫師診斷證明或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顏損者需檢附照片)、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各獎項規定應檢附文件。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