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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0-1「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請於110年9月29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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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9月29日前,送件生輔組
新竹縣政府109-1「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新竹縣籍、家境清寒、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送件時需於本組填寫切結登記表)、109-2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80分。一般生每校名額各1名,原住民優秀學生增額錄取2名(五峰鄉及尖石鄉1名、關西鎮1名)。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戶籍謄本等申請方式,如附檔3


四、應檢附文件:
申請書、109-2學期成績單、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村里長證明或經本校生輔組長於申請表核章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餘請詳見附檔。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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