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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 祥和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請於110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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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一、金額:1萬5千元~3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臺中市籍、109學年操行達80分、學業成績達85分(碩博班需達88分),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急需幫助者,需檢附佐證資料。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3。

四、應檢附文件:(郵寄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219號4樓之6)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109學年成績單正本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印A4紙張同一面)
5.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特境、村里長證明(或導師推薦意見書)
6.突遭變故急需幫助:導師推薦意見書及突遭變故佐證資料。
7.其它有助於審查之佐證資料

五、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為「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限臺中市籍),另有「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限高雄市籍,已於110/8/15截止),請同學申請時注意。
2.獲獎親自出席領獎,否則視同自動放棄。
3.餘請詳閱附檔1~3或該會官網http:www.lovepeace.org.tw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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