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 衛福部110年「單親培力計畫」,請於110年10月6日前,自行送件。
110年10月6日前,自行送件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金額:補助臨時托育費及學雜費、學分費。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非延修生、本校學生為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者(含分居、家暴保護令、配偶受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未領政府學雜費、學分費減免或補助,並符合該計畫之所得限制等規定。餘請詳閱下列說明、附檔Q&A及附檔1~9。 三、經濟限制如下列: (一)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新年度公告之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逾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二)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最新年度公告之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 三、 在學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09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9。 四、應附文件: 1.申請表 2.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3.全戶所得清單 4.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或ATM、信用卡繳費明細(如辦理就貸則附銀行撥款通知書及學費繳費單影本) 5.學生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申請人存摺影本 7.申請臨時托育者須加附相關佐證資料(詳來函,如附檔1)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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