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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 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0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0年10月12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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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12日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0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

一、金額:4萬元,本校獲配推薦正取名額4名。
二、適用對象:
(含本校直升碩博班新生)大二至碩博班2年級以下,低收、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經濟困難者、109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或班排前10%、具師長推薦函、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助學金(例外:學產低收助學金、原住民獎助學金、本校學行優良獎及深耕揚鷹獎勵金不受此限),可同時送件申請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如「張榮發獎助學金」,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3。

三、本校審查推薦順序:以突遭變故、經濟不利程度為審核依據,排序相同時以操行成績較高者為優先,次為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另依該會規定,獲推薦者不得兼領本學期其他獎助學金(但學產低收助學金、原住民獎助學金不受此限)。

四、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09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2。

五、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
(二)自傳:請詳述家庭狀況(含家庭成員、父母從事行業、職稱及所得等家庭經濟狀況)。
(三)推薦函(導師、院系所主管或師長):請詳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
(四)109學年成績單〈含班排—碩博班排名由本組統一處理〉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如附檔1第8頁“切結書 ”):但可兼領學產低收助學金或原住民獎助學金。
(六)證明文件:突遭變故或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弱勢1~5級(檢附核定109學年弱勢級數之截圖畫面送生輔組林小姐核章證明),或109年度”全戶”個人所得及財產清單(樣式如附檔3)。

(七)在學證明
(八)含記事之戶籍謄本影本。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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