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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 類【校外獎助學金】 南投縣政府110-1學期「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0年10月12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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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12日前,送件生輔組
南投縣政府110-1學期「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南投縣籍、低收、突遭變故、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導師證明,如附檔3)、未享公費、學分補助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109-2學行成績皆達80分、優先錄取具低收或身心障礙(家長或學生本人)身分者,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4。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09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4

四、應檢附資料(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淑芬姐職章):
■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列登記切結「未享公費、學分補助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

1.申請書:需簡述家庭經濟狀況。
2.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需加蓋承辦人職章)。
3.在學證明
4.109-2學期成績單。
5.低收或導師證明:突遭變故、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致生活困難者需檢附導師證明,需條列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並請導師簽章證明。(如附檔3)
6. 證明文件:低收、或導師證明(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難、或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條列式敘述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並請導師簽章),如為身心障礙者(父母或學生本人),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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