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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校外獎助學金】新竹市政府110-1「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0年10月31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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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31日前,送件生輔組
新竹市政府110-1「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4千~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至碩班、新竹市籍、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109-2學期學行皆達80分、各科皆及格、無懲處記錄(由本組統一查核),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二)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三)應檢附資料;
*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未領公費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登記。
1.申請書。
2.109-2學期成績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影本需加蓋私章)。
4.家境清寒證明:
(1)村里長證明或導師、學務長於申請表核章證明。
(2)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子女(孫子女)證明或弱勢1~5級。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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