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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 昌益文教基金會110-1「助學獎學金」,請於110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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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昌益文教基金會110-1「助學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中華民國籍、大學部、低收、非公費生、新竹縣或新竹市籍,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該會官網 http://www.cy-arch.com.tw/ch.aspx?papert_id=13&papert_paid=78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09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

四、繳交資料:(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爲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1.申請書:需黏貼照片。
2.低收證明”正本”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在學證明。
5.109-2學期成績單正本。
6.存摺封面影本(加蓋申請人印章及簽名)。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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