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111-1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大專學院校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10月21日前,送生輔組。
111年10月21日前,送生輔組 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大專學院校學生獎學金」(共三項):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軍榮眷子女或、或低收或身心障礙學生、非公費生、非延修生(延畢生),110學年學行皆達80分。共計下列3項獎學金,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限大學部): 1.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達上校階級支領退休俸者、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2.本校審核推薦名額:大學部1名,審核推薦順序:以學業平均成績班級排序在前者為優先,次為操行較高者。獲獎後放棄者,影響本校明年獲分配推薦名額,列入後續申請校外獎助學金審核考量因素。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 全國名額共計25名(大學生20名)。 (三)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 全國名額共計40名(大學生35名)。 三、應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110學年成績單 (三).身分證明文件(軍榮眷或榮民遺眷證明、身障手冊、低收證明) 備註: 1.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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