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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校外獎助學金】110-2「臺中市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3月13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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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月13日前,送件生輔組
臺中市政府110-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轉學生)、臺中市籍、低收、中低收、1年內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困難經導師證明者(導師證明格式如申請書第2頁)、未受公費待遇、未領公部門獎學金、110-1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各科皆及格。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突遭變故或清寒證明文件:
一年內突遭變故或無低收、中低收等證明文件者,請檢附導師證明(如附檔)。
(四)110-1學期成績單:轉學生請檢附前一學校110-1學期成績或證明。

五、注意事項:
(一)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未領公費及公部門獎學金」切結登記,如姓名需造字請於送件時告知。
(二)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每頁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承辦人職章。
(三)餘請詳閱附檔。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戶籍謄本、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請參閱本組「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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