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類【校外獎助學金】 南投縣政府110-2學期「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3月15日前送件生輔組。
111年3月15日前,送件生輔組 南投縣政府110-2學期「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南投縣籍、低收、突遭變故、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導師證明,如附檔3)、未享公費、學分補助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110-1學行成績皆達80分、優先錄取具低收或身心障礙者(家長或學生本人),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4。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09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4 四、應檢附資料(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淑芬姐職章): ■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列登記切結「未享公費、學分補助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 (一)申請書:需簡述家庭經濟狀況。 (二)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需加蓋承辦人職章)。 (三)在學證明 (四)110-1學期成績單。 (五)低收或導師證明:突遭變故、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致生活困難者需檢附導師證明,需條列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並請導師簽章證明。(如附檔3) (六)證明文件:低收、或導師證明(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難、或家境清寒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條列式敘述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並請導師簽章),如為身心障礙者(父母或學生本人),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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