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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0-2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3月28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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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月28日前,送件生輔組
雲林縣政府110-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新生)、雲林縣籍、低收或家境困難、非在職專班、非進修部、未享公費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公部門獎學金、110-1學業成績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 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3
四、應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110-1成績單
(三) 低收或家境困難證明:家境困難者請填寫導師清寒證明書(如附檔2),並填列出缺席及獎懲情形(請洽生輔組鄭小姐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 影本每頁皆需加蓋「與正本相符」、本校證明章及承辦人何淑芬職章。
(三) 送件時請於本組登記「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政府獎學金」。
(四) 餘請詳閱附檔1~3。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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