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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111-1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111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請於111年10月21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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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0月21日前,自行送件
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111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臺東縣籍、清寒學生、低收、110學年度成績達85分、操行成績達80分,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應付文件
1.申請書
2.110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含學業及操行成績〉
3.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請至註冊組辦理)。
4.低收入戶證明
5.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備註:
1.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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