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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A類 【校外獎助學金】111-1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0月6日前送件生輔組。
111年10月6日前,送件生輔組
雲林縣政府111-1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3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新生)、雲林縣籍、低收或家境困難、非在職專班、非進修部、未享公費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公部門獎學金、110-2學業成績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3
四、應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110-2成績單
(三) 低收或家境困難證明:家境困難者請填寫導師清寒證明書(如附檔2),並填列出缺席及獎懲情形
五、餘請詳閱附檔1~4。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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