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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111-1昌益事業群「助學獎助學金」 ,請於111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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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昌益事業群「助學獎助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中華民國籍、大學部、低收、非公費生、新竹縣或新竹市籍,申請表及相關規定,請務必詳閱該會官網 http://www.cyarch.com.tw/ch.aspx?papert_id=13&papert_paid=78。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由就讀學系推薦,如附檔。

四、申請方法(需依序由上至下排列):
(一)申請書:需黏貼照片,缺則不受理。
(二)低收證明”正本”:影本視爲文件不全,。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在學證明。
(五)110-2學期成績單正本。
(六)存摺封面影本(加蓋申請人印章及簽名)。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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