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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11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請於111年11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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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1月22日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111學年度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

一、金額:1.5萬~2.5萬元。
二、名額:
本校推薦名額依學制每年級各限1名,推薦後由該會評分複審是否錄取(以文章評分高低為主、學業進步程度為輔)。

三、適用對象:
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含碩博班未達25歲新生、及大一新生)、大學部及碩班(大學部未達22歲、碩班未達25歲)、本國籍(無雙重國籍或國外居留權)、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110-2成績較上學期進步、非延畢生、非公費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未逾6萬元、110-111學年未曾休退學、110學年各學期皆有修課成績且達規定修習學分數、三年內無前科記錄、未受記過以上懲處,需親自出席領獎。
(二)需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1孝行品德可彰: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申請表簽名認定:任教一年以上之師長或戶籍地一年以上之村里幹事。
(2)檢附學校獲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或品德可彰獎狀影本。
2. 家境清寒(含突遭變故):
檢附任一種清寒證明(含導師或村里長清寒證明),若無證明,亦可自行於申請表簡述家境清寒狀況 (內容需具體說明家庭變故或家庭經濟困難狀況)。
3. 110-2成績較上學期進步,且110學年成績達同年級成績排名前65%為原則(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科目進步,仍可送件申請)。
4.親筆撰寫短文一篇(含直式橫書word檔):
任選該會擇定8個主題,、字數達2千字(碩班3千字)、需無該會訂定之短文淘汰規定情形、親筆書寫文稿之相關主題及規則等請詳閲附檔1,。

四、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3。
五、應檢附文件:
(一)請參閱申請表(如附檔2),並加附在學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110學年至111-1學期歷年成績單(排名由本組統一送註冊組辦理),新生請檢附前一學制110學年成績單(需加註同年級總人數及排名)及本校111-1學期。
(二)親筆撰寫正楷短文紙本及直式橫書word檔(請寄至act5718@gmail.com),若有一項未繳交,視同未繳件、不予受理。
五、下列事項需無條件配合,否則該會取消領取或申請權利:
(一) 獲獎者未親自出席領獎,視同放棄。
(二) 獲獎者需無條件接受擔任、協助單位種子志工,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碩班80小時,大學部50小時,另補貼餐費及交通費),此項並列為再次申請之優先錄取依據。
(三) 獲獎者需無條件同意親撰圖文版權歸屬主辦單位,拒絕者,排除申請權利。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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