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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收件至112年10月6日 A類【校外獎助學金】 112學年「基隆市清寒學生獎學金」,請於112年9月25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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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收件至112年10月6日 17:00 止

112年9月25日前,送件生輔組
基隆市政府112學年「基隆市清寒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基隆市籍、含碩博班、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學金、111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皆達80分、體育成績達70分,各科成績皆達65分,餘請詳閱附檔。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每頁需蓋申請人私章及生輔組「與正本相符」章)

1.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如附件 。
2.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
3.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
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
4.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5.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
6.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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