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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類【校外獎助學金】112學年「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感恩社會基金會基金會『清寒優秀公益活動獎學金』」,請於112年9月27日前,送件生輔組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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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月27日前,送生輔組初審
112學年「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感恩社會基金會基金會『清寒優秀公益活動獎學金』」:

一、 金額:3萬2千~4萬元(每校最多送件3名)
二、 適用對象:
(含各學制新生、碩博班、應屆畢業生)、非師獎生、非公費生、家境清寒、突遭變故、志工時數達60小時(111/9/1~112/8/31)、111學年學行成績皆達80分、112-1學期未獲其他獎學金(本獎學金有獲獎前後後皆不得兼領規定,放棄聲明書如官網附檔12),常見問題 Q&A如附檔,餘請請務必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全戶所得清單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
3.歷年成績單:請先送註冊組填寫「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新生請檢附原學校成績單) 。
4.志工服務時數證明:需經服務單位時數證明核章並依序編號。
5.家境清寒證明
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本獎助學金係屬「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2學年獎學金」其中一項獨立申請表之獎助學金,各項規定請參考112學年獎學金公告,網址https://ppt.cc/ftjGBx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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