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 更新:光寶文教基金會112年度「育成方案計畫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
112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並至e-mail(詳注意事項)
光寶文教基金會112年度「育成方案計畫獎助學金」:

一、金額:每年最高5萬元,符合續領條件,補助至畢業(最多領取4次)。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具特殊專長(不限經濟弱勢,含學業成績優異)、或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經濟弱勢)、非公費生、非延畢生,已領政府、學校或其他”社福團體”之獎助學金或”同性質補助”者,需詳實說明補助不足之原因,由該會就申請人狀況評估是否錄取。具特殊專長且經濟弱勢者優先錄取,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
(一) 突遭變故或家境清寒(經濟弱勢):
1. 家境清寒:
(1)低收、中低收。
(2)貧邊家庭:特境~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
2. 突遭變故、或家庭特殊情形【如單親、或父母雙亡(含入獄或至外地工作)、或家長身心障礙且無法從事勞力工作、或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醫藥費龐大者】。
(二) 特殊專長(不限經濟弱勢,含學業成績優異):
1. 歷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新生為前一學制成績)。
2. 具特殊專長且三年內參加國際或校內外競賽、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者(特殊專長涵蓋六大類、各式各樣包羅萬象,請詳閱附檔1之申請辦法),需檢附證明影本。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戶籍謄本、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申請方法,如附檔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
需自介、黏貼2吋大頭照,並浮貼身分證、學生證、個人存摺影本。
(二)師長推薦函:
推薦內容需依該會規定分段撰寫,並請師長親簽(需掛號寄出,詳附檔2之P.3推薦函)
(三)在學證明:請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四)歷年成績單及獎懲紀錄:新生請向前一學制學校申請,不論有無獎懲皆須檢附。新生另需檢附錄取本校證明(如報到通知書…等)。
(五)家庭類別證明文件:
1.低收~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或突遭變故(含或家庭特殊情形)佐證資料影本。
2.非低收、中低收者,建議加附”全戶”111年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全戶年所得合計未逾70萬元者,請於申請表勾選並檢附上述清單(申請方式及全戶定義如附檔3)。
(六)個資處理利用告知書:未滿20歲者,家長需一併簽名。如反對公開請自行檢附「反對被公開之書面聲明」。
(七)應檢附文件請依「申請資料檢核表」排序,並將Word及Pdf檔e-mail至Liteoncf@liteon,師長推薦函請以掛號寄出(請詳閱附檔2)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