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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 【校外獎助學金】112-1學期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請於112年11月17日前,送件所屬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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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17日前,送件所屬系辦。
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

一、金額:2萬元(本次增額為2名)。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新生、及碩博班)大學部至碩博班、就讀會計系所或統資所、111學年學行成績皆達80分(碩博班新生以前一學制之111學年成績為準)、未領其他獎學金、且有志於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三、申請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需系主任簽名)。
(二)歷年成績單:請先至註冊組人工加註111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三)其他證明文件(非必繳):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或通過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將”從事主計工作者。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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