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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112-2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3年度嘉新獎學金」,113年3月26日前上缐申請並填寫送件登記表(詳公告)
112年3月29日前,上缐申請(上線申請送件前,務必先填寫生輔組「送件線上登記表」後,在至兆福基金會填寫獎學金申請系統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3年度嘉新獎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具衛福部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之僑生)大學部、身心障礙學生或家境清寒(低收、中低、特境、弱勢1~6級)、112-1學業成績達80分(身心障礙生達70分)、各科皆及格,餘請務必詳閲下列事項及附檔1~5。
 
三、申請送件流程:請一定要詳閱附檔2「申請步驟及注意事項」(含具有衛福部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之僑生)
     注意:1.一定要先填生輔組「送件線上登記表」網址https://reurl.cc/09MDZ9
         再填2.兆福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ppt.cc/fh0JSx
 
四、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5。
 
五、應上傳資料( 檔案上限20MB ,自述與推薦函為重要審核資料):
(一) 歷年成績單 :請以螢光筆標記112-1學業成績(大一請繳交112-1學期成績單)。
(二) 自述:
500字以內,請於線上登打,內容可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閒暇興趣……等。"自述與師長推薦信為該獎學金審核之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俾利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人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之學習精神。
(三) 師長推薦信:
需師長簽名,並包含師長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等資訊(可參考附檔4),如師長推薦信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取得者,亦需依限於3/29前先暫時上傳「替代推薦信」(如附檔5),以便生輔組先審核資料,有退回讓同學更正重新上傳的時間。
(四) 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五) 個資使用同意書
(六)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七) 申請身分證明(至少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學生本人具衛福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含僑生)
2.清寒證明:
(1)低收、中低收:低收請參考低收證明於嘉新獎學金系統勾選所屬等級
(2)特殊境遇家庭、或弱勢1~6級:請於系統勾選「其他清寒證明」。弱勢1~6級證明需有本組核章。
 
六、注意事項
申請者務必填寫送件登記表:
https://reurl.cc/09MDZ9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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