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業務項目
臺東縣救國團受理「陳柏峰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3年4月22日前,自行送件。

************************************************

壹、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2學年度(113年9月~113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2

貳、申請證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四、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七、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參、額及助學金金額: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萬元。

二、大專院校:二十名,每名肆萬元。

三、高中職:三十名,每名貳萬元。

四、國中:四十名,每名捌仟元。

肆、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4月22日(一)前寄送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至臺東市博愛路425號;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第二階段:請完成第一階段受件申請者於8月9日(五)前寄送112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本會。若提供成績單影本者,領獎當日需攜帶正本以茲證明。

伍、申請相關文件請至下載專區下載請點閱官網連結:「陳柏峰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