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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C類【校外獎助學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1學期「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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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15日前,自行上線申請並列印寄送https://edu.vac.gov.tw/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1學期「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

一、金額:1萬~1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各學制新生及碩博班)國軍退除役官兵、非延畢生、未領政府預算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或輔導會其他輔導進修補助者。獎項共計6項,請詳閱詳下列說明及如附檔,並請詳閱該會官網下列網頁資訊:
https://www.vac.gov.tw/np-1894-1.html
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

三、注意事項:
(一) 學雜費補助及生活津貼,配合教育部學期規定,若同時期內再有其他就學、就業、職訓等補助或津貼需求時,僅得擇一請領https://www.vac.gov.tw/np-1918-1.html
(二) 支領軍人退休俸,合於申請規定者,依公告核發金額之半數,核發學雜費補助。
四、可申請項目如下列(共6項):
(一)推甄入學。
(二)就學補助:補助每學期學雜費學雜費2~8萬元。具低收、中低收資格者,可同時申請「就學生活津貼」。
(三)成績優異獎勵:
每學期金額1萬元,各科皆及格、學業平均達80分以上(碩博班90分)。
(四)就學生活津貼:
金額:就學期間每月5千9百元,限低收、中低收,並需申請就學補助,。
(五)大專校院進修補助:
金額:每年可申請3次最多12次,總額度12萬元。補助參加學分班或空大、空專科。
(六)就業考試進修補助:
金額:補助參加考試院所辦理之國家考試、各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相關之進修課程、考試用書及教材等費用。

四、本校成績單、排名、操行、獎懲證明、所得清單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五、應附文件及檔案下載詳如網址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一)申請表:上線填表申請後自行列印並寄送 https://www.vac.gov.tw/np-1894-1.html
(二)其餘應繳繳交文件及檔案下載詳如網址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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