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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D類【校外獎助學金】112-1學期 文殊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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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

一、金額: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自強戶(孤兒、單親)或低收、中低收,未享公費待遇、112-1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1-2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80分,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電洽該基金會07-3327833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全戶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10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請詳閱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依序以迴紋針於右上角裝訂):
**送件時,請於本組填寫切結「未領其他獎學金」登記。
(一) 申請書:需加蓋私章及本組章戳。
(二) 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 111-2學期成績單
(四) 112-1學期未享公費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攜申請書送本組查核蓋章)。
(五) 低收、中低收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出家眾免附)。
(七) 家庭成員名冊(出家眾免附):建議詳述家庭狀況及影響就學生活情形,並敘明家庭年收入及每月支出等各項花費金額。
(八) 全戶戶籍謄本:不受理戶口名簿影本。未與家人同住者,請檢附家人之戶籍謄本,父母如不同戶籍,需一併檢附。
(九) 檢附文件請依申請書所列順序依序附於申請書背面,並於右上角裝訂後,裝入大信封袋以掛號寄至該會,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嘉陵街6號,聯絡電話:07-3327833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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